|
|
|
|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大厅 > 大冶概况 |
|
|
|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程序
|
|
|
| 《市民服务》 2007-4-15 17:13:46 [ 市民服务 ] |
|
| |
|
一、申报材料 1、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5、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 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面积平面图; 6、需向境外预熟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办事程序 受礼申请——审查——现场勘察——发证
三、承诺时限 15日以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 0714-8764684 , |
|
|
|
|
|
|
|
|
|
Copyright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04-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dayegov@sina.com 鄂ICP备05013856
技术支持:湖北电信 首页图片由朱水利提供
本站统计报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