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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程序
《市民服务》 2007-4-15 17:14:55 [ 市民服务 ]
 

    一、申报材料
    1、受理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户口本、低保金领取证、家庭成员身份证
    经书区登记后,填制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公示
    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经街办(乡、镇)审核签章后。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复审。
    3、审核
    市房地产鼓励局审核申请人的户口本,低保金领取证等证明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
    4、公示
    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和网站上予以公示
    5、审批
    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公示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6、发证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证廉租住房补贴。

    二、办事程序
    受理——公示——审核——公示——审批——发放住房补贴

    三、承诺时限
    15日以内

    四、收费项目
    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
    0714-876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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