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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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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服务》 2007-4-15 17:14:55 [ 市民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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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1、受理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户口本、低保金领取证、家庭成员身份证 经书区登记后,填制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公示 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经街办(乡、镇)审核签章后。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复审。 3、审核 市房地产鼓励局审核申请人的户口本,低保金领取证等证明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 4、公示 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和网站上予以公示 5、审批 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公示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6、发证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证廉租住房补贴。
二、办事程序 受理——公示——审核——公示——审批——发放住房补贴
三、承诺时限 15日以内
四、收费项目 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 0714-87646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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