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公示(2017)第198号
发表日期: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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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礼松、许金枝申请对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普化路22号2栋302室不动产登记。经审核,刘礼松、许金枝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1251),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因转让方张建群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刘礼松、许金枝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普化路22号2栋302室不动产登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号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为刘礼松、许金枝办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普化路22号2栋302室的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714-8013347
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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