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套头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帮助信息 > 嵌套栏目 > 嵌套头部
文档标题 发布日期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2018)第24号

发表日期:2018-02-07

  • ×

    分享是一种态度

    0

  严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118号3栋3单元6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冶国用(2013)第010204365-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妍

  2018年2月7日

责任编辑人:

  • ×

    分享是一种态度

    0
嵌套底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帮助信息 > 嵌套栏目 > 嵌套底部
文档标题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