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18)第126号
发表日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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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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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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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维 柯惠民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吴家庄小区97号 |
420281002010GB00004 |
共用宗地面积291.30 / 275.30 |
城镇 住宅 用地/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714-8013347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5日
责任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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