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湖北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557号)要求和大冶市东风农场申请,我局拟对以下国有农用地进行登记发证,现予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不动产权利人:大冶市东风农场
二、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详见附表《大冶市东风农场国有农用地统计表》,共计29宗,宗地面积共计7059663.78平方米。
三、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2018年8月18日前向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柯源 联系电话13797781088 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矿业大厦。
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