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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8-07-2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1-1003
(房屋所有权证)
010112250
(国有土地使用证)
柯淑英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420281001015GB00004F00010016
大冶市东岳路
遗失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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