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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8-10-10
周丽琴、冯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7号5栋2单元402室,证号:010204801-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丽琴
冯亮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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