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发表日期:2018-10-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按-7595
(房屋他项权证)
邱中元
房屋他项权
大冶市上冯湾警苑小区9号楼
遗失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