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HOME
News&Events
Policies Sevices
Online Sevices
Open Data
Online Community
Towards Daye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发表日期:2019-05-22 文章来源:
冯加长、余彩凤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杉树排路9号2单元801室,地号0101112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加长、余彩凤
2019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维护: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16019300号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58号 联系电话:0714-8712767 网站标识码4202810029 鄂公网安备420281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