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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09-1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柯珍华、黄红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莲花巷3号2栋1单元6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私98003476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9) 第01026256-5-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珍华
黄红梅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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