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 备 注 |
1 | 大冶市房权证02字28253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大冶国用(2014)第005109GB00109-16号 | 柯常鹤 | 420281005109GB00108F00010017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七里路19号金贸大厦1栋501室 | 8769.60/456.73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