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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19-01-15    文章来源: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黄石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政府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全国“百强”排名升至第77位,实现“七年七进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表现最为突出县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统筹谋划,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大冶”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任第一副组长。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确保法治建设顺利推进。同时,不断健全完善规范大冶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

(二)履行法治职责。贯彻落实《大冶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履行政府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了《大冶市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将法治政府考核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确保法治工作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普法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逐年递增,三年来已投入“七五”普法经费560万元,确保了“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选优配强普法队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已建立普法工作机构110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00余人,同时成立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了一批义务法治宣传员,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网络体系。

二、加强法治宣传,“七五”普法扎实推进

(一)带头学习法律。组织市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弄懂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了《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行政法》等最新修改或颁布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党组坚持每季度组织学法活动1次。

(二)创新宣教方式。我市法治文化阵地遍布全市的公园、广场和重点旅游景点,让广大群众“抬头见法,低头思法”,在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厚植法治文化土壤,感受浓厚法治氛围。尹家湖公园荣获全省第二批五星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罗家桥街办大林山村、金湖街办姜桥村荣获四星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检察院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荣获三星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全市公交车车载电视、《今日大冶》、《东楚晚报》和“东楚风”大冶频道开设“‘七五’普法大冶在行动”专栏;在大冶电视台创办“法治在线”栏目,宣传我市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践及工作动态;在微博、政府门户网站上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微信上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抢红包活动;重大法治节日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法治宣传教育短信,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增强了法律教育影响力。

(三)开展主题普法。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每年124日,在城区和乡镇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形成了规模效应,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全市律师在46个社区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提供法律咨询500余场次;在雨润广场、青铜文化广场、湖滨路世纪乐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开展面对面普法,印发“七五”普法资料10万余份;开展“法治影视乡村行”活动,各乡镇文化站在乡镇闭路电视和放映电影前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短片,让普法的触角延伸进偏远的乡村,消除法治宣传教育盲区。

(四)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市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坚持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全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的责任义务和优势特色,研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任务分解到35家执法单位和15个乡镇(场、街办)。印发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动员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式”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实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

三、深化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8个。承办了黄石市规范化司法所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现场会,并在14个司法所建成视频会议室和远程视频会见中心,全面完成我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央视《社会与法》栏目聚焦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果。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管理,落实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制度,修改完善权力事项对应的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在全省率先实行“先建后验”机制,推行评估、图审、报建、测绘、验收“五联合”审批服务,建立“中介超市”,进一步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方式,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三分之二以上,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

(三)加快司法坚定和公证体制改革。优化重组我市原有3家司法鉴定所,注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和诚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将司法鉴定资源集中到弘法司法鉴定所。今年我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20件,无错、假证现象和群众投诉发生。

四、完善决策程序,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不断优化政府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大冶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行政决策责任、保证行政决策质量。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纳入决策环节,不断优化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研究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备案审查的纠错功能和实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2018年,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以政府名义印发、签署的规范性文件(涉法)57件、合同(协议)35件,有效降低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三)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客观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普遍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严格执行《大冶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大冶市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大冶市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确保法律顾问发挥实效。

五、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坚持以考促学,严明考试纪律,做好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及更换相关工作,我市共有1925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二)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查阅各种台账、督查整改措施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痕迹管理”,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及时解决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执法问题。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监察;不断细化完善“两库一细则”,科学制定抽查频次和计划,建立完善跟踪管理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六、加强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防控社会领域风险。以创建 “长安杯”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大冶”、“法治大冶”建设。在全市开展优秀平安乡镇、单位、企业、村(社区)、校园、医院等十大基层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开展邪教人员“敲门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全市寺庙和宗教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累计督查宗教场所104处,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开展打击非法宗教、违建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非法宗教组织渗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累计排查重大矛盾纠纷 222起,调处成功213起,成功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隐患;有效防控重点群体,涉军、涉教、涉房、失独、艾滋病人等重点群体整体情况可控。

(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级层面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建立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专线摸排,收集掌握线索112条,回复91条,办结75条,在查37条。截止目前,判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移送起诉涉黑犯罪团伙1个,在侦涉黑犯罪团伙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9个,刑拘涉恶嫌疑人186人,破获案件114起。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接,送警培训深造,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更强更有力的法律业务支撑和办案技能支撑。省委督导组高度评价大冶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先进典型。

(三)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实行重点领域诚信“红黑榜”制度,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在金融、税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落地实施。对守信行为采取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提供“甘霖贷”、“信用贷”等金融产品服务,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对失信行为采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出口退税审核、普通发票严格限量供应等惩戒措施,不断健全市场监管。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均衡;二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三是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力度,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