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公告公示

大冶市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表日期:2019-05-17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大冶市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冶市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

  (2)项目概要: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扩区后的灵成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服务范围为东起谈桥村,南至规划中的黄咸高速沿线和红枫村,沿大金省道向西延伸,西至金牛边界,北止罗桥村,其中不包含矿产压覆地块,扩区后规划总面积达到12平方千米。

  项目污水处理厂拟用地约32亩,其中工业废水处理厂占地30亩,1号泵站占地1亩,2号泵站占地1亩,主要建设灵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基础管网,设计污水处理近期规模(2021年)为2000m3/d,远期(2030年)规模为3000m3/d,配套建设管网约为32977m。

  项目区域工业废水经收集后,采用以曝气生物滤池为主体工艺,经消毒后尾水对接汪仁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一同排入韦源河,最后进入长江,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和表3中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的建设极大的削减了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幅度减少了对地表水的污染。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大冶市灵乡镇灵成工业园周边流域水质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

  联系人:贺超

  联系电话:1507203654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南宁街道星立方广场1栋43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7-50668237/139-9598-3670

  邮箱:36251755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本次公示期间,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形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网络链接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表的内容,以发送电子邮件或形成书面意见邮寄(信函以邮戳为准)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地址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环评单位联系进行查询。


  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