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冶森福源诊所执业医师黄新明(医师资格证书编码199842110420221195506077210,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420281000244)因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冶卫医罚【2020】3001号,已生效),拟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现予以公告。若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大冶市人民政府或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