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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我市将严查 “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

发表日期:2020-06-01    文章来源:云上大冶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6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以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方式拉开严查“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序幕。

“盔”指的是安全头盔,“带”指的是安全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纵观事故发生原因,80%以上是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届时,市交警大队将联合派出所和巡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对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对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未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同时对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的罚款10元;此外,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此次“一盔一带”集中统一行动,市交警大队还将重点对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货车超载、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

警方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请广大市民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无论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文明出行,平安回家!(刘娟)

责编丨伍清芬

主编丨周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