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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发表日期:2022-01-19    文章来源:云上大冶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职工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上半年缴费基数标准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由之前的5250元调整为5500元。

其中,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50元,个人包括参保单位的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有10个档次,分别为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即550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57.3%,对应缴费基数分别为3300元、3850元、4400元、4950元、5500元、8250元、11000元、13750元、16500元、3150元。月缴费金额分别为660元、770元、880元、990元、1100元、1650元、2200元、2750元、3300元、630元。

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已缴完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申报2022年1月至6月的缴费基数;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缴费属期对应的缴费基数标准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如有疑问,可拨打大冶市社保局电话0714-8718020咨询。(李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