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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发表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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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市直部门:
根据2020年大冶市脱贫攻坚规划和现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和下达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计划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当前扶贫项目建设实际,编制了大冶市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请各有关乡镇迅速按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属于招投标范畴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不允许违规招投标、借用资质(无资质)、转包、公职人员(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扶贫项目工程,一经发现不予奖补。纳入实施计划的项目,在8月底前要确保建设完工,对于年度内没有建设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奖补。
本实施计划下达后,不允许随意变更项目名称、内容等要素,确需变更的,必须履行变更手续。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大冶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冶扶指发〔2020〕4号)的文件要求,对下达的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计划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同时,各有关乡镇要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进行批复,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对提前建设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审计验收。
附件:大冶市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大冶市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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