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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1-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时代发展和政务公开的需求,更是宣传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强化,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二是规范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加强了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的操作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序化。

三是内容透明。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操作程序等。做到主动公开、程序规范、及时发布。

1、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度,大冶市信访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大冶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其他报告事项

(一)基本概况。

大冶市信访局位于大冶市湖滨大道17号,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2、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人民群众通过写信、走访、网上信访等方式反映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承办上级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4、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群众提出的复查信访事项进行全面复查,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5、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信访事项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分析预测信访形势,对信访事项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前,大冶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办信股、复查督办股三个股室,下辖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市网络信访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办公时间为:每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办公室电话为:0714-8724368,主要负责人:曹光辉,职务是:市委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二)财政预决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9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365.2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327.24万元。比年初预算426.11万元多26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多拨9.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晋级晋档调资,项目支出多拨25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信访解难资金在2020年拨付。预算执行数为65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58.69万元,占总支出54.72%;项目支出296.83万元,占总支出45.28%。与上年决算数659.27万元相比增加了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6.9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3.1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15万元(省信访厅督查员来冶督查工作),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0.3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15万元。

(三)“信、访、网”基本情况

1、群众来信情况。2020年,大冶市信访局共收到各级来信387件,其中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件5件、中央第二巡视组交办件5批64件,国家、省、黄石市274件,本级群众来信31件、市“四大家”和纪委交办件13件,已全部按规定登记并转送、交办责任部门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信访事项220件,所有信访事项全部转送交办相关单位处理并回复,办结率达100%

2、来访接待情况。2020年,大冶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845/1949人次,其中,集体访63/821人次,全部现场答复或转送交办责任单位,办结回复率100%

3、网上信访情况。2020年,大冶市网络信访中心共办理网络信访事项2669件,其中,上级网络转送交办件1187件,全部办结回复。“市长信箱”受理信访事项1482件。据湖北省阳光信访信息平台统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9.93%、责任单位参评率83.94%、满意率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