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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2009-03-21 18:35:45 发布日期2009-03-21 18:35:45
生效日期2009-03-21 18:35:45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冶政发〔2009〕9号 发文机关代字冶政发
发文年份2009 文件顺序号9
有效性有效 公文种类意见
发文机关大冶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大冶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81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W020241116671720215173.pdf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41116671720113667.wps 文件的OFD版本
服务对象大冶市军人 主题分类医疗保险、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意见 机构分类县、市、区政府
文字解读链接 图文解读链接
视频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