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6-05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曹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育才路14号1栋1单元602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102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辉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