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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113号

发表日期:2025-03-1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柯文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熊家洲路2号碧桂园城市花园32栋2单元2402室,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40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柯文强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