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5-2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杨增福、姜仙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北门路9号1号楼2单元3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第010107087-3-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增福
姜仙贵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