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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330号

发表日期:2025-06-05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何利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下黄村茅垴何小区16号,土地不动产证证号:大冶集用(1999)字第33330049725171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利松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