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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331号

发表日期:2025-06-05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袁孟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育才路12号2栋2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90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孟娟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