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少华、张晓红申请对坐落于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老东街路19号2栋一单元201室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明少华、张晓红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39号),土地证未办。因转让方大冶市物资贸易中心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老东街路19号2栋一单元201室不动产登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为其办理下表的不动产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备注 |
1 | 明少华张晓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老东街路19号2栋一单元201室 | 420281001014GB00116F00020005 | 共用宗地面积 434.50/ 117.46 | 城镇 住宅 用地 / 住宅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