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6-26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朱楚才、张晓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0号馨园小区二期12栋2单元7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5)第010204569-12-3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楚才
张晓玲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