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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488号

发表日期:2025-07-21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汪学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金蟹小区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6)字第03030000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汪学军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