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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159号

发表日期:2026-03-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能军、雷碧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余府路14-1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248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9)第01011125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能军

雷碧海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