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6-0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胡德贵、陈红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荟翠路14号7栋1单元6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3319,《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5)第010105273-1-3-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德贵
陈红珍
2026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