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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359号

发表日期:2026-06-2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典文、贺望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茗山乡朱山村下彭,《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19字第31号、大冶市房权证19字第33号、大冶市房权证19字第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0)第01801100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典文

贺望先

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