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7-22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夏翠华、薛细忠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81号8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26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冶国(2002)第010204462-A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翠华、薛细忠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