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10-20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朱清、张望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西街社区十八家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4)第02010105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清
张望枝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