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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公示(2026)第691号

发表日期:2026-11-02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卢正银、汪爱萍对坐落于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盛家巷11号三单元201室不动产申请登记,经审核,卢正银、汪爱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6-377号),土地证未办。因转让方刘四军夫妻双方、大冶市保安房地产管理所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我中心对该申请予以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土地

用途

备注

1

卢正银

汪爱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盛家巷11号三单元201室

420281007036GB00830F00010027

共用宗地面积

652.60/

113.07

城镇

住宅

用地

/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