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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华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仿估新型铝型材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表日期:2019-11-11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大冶华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仿估新型铝型材制造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仿估新型铝型材制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大冶华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经济开发区铝材产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生产规模10万吨/年;占地面积:150亩;新建厂房购置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分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华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北大冶市罗桥开发区

联系人: 江经理

联系电话:18872778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二期)第05幢9层2号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18971450215

邮箱:25858994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大冶华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