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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05-23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要求,大冶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依法检查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以2023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合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支出、使用假发票、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三公”经费是否超预算、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三重一大”是否严格执行等内容。

三、检查对象

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冶市城市公园管理  湖北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大冶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四、检查纪律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大冶市财政局反映上述被检查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4-8715318

特此公示。

大冶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