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鄂水利函〔2023〕38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大冶市2025年山区河道管理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以及日常管护责任人等“四类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大冶市山区河流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4月28日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鄂水利函〔2023〕38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大冶市2025年山区河道管理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以及日常管护责任人等“四类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大冶市山区河流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