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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8-28    文章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5820



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工作

 

为认真做好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工作,依据《湖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三年内,在全市建成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网络体系,力争在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农村网络购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日用消费品、农资网点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具备电商终端服务能力,实现与企业总部互联互通。开展农特产品等农村特色商品销售的网络或网店得到较快发展,年电商交易额增速不低于20%,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具体目标:

(一)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机制完善。制订相关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涉及项目落地运营,并定期上报综合情况、动态信息以及各项统计数据。健全完善大冶市推进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台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并建立富有成效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形成由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运营服务中心)、镇级(乡、街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站(镇级运营服务工作站)、村级服务点(店)三级机构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和相应仓储、物流、配送、电商服务网络体系,镇、村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能够为农村消费者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便民服务等服务功能。

(三)网购网销快速增长。农村居民网购行为占农村地区总人口比例年上升20%以上;农村电商网点网络销售额5万元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20%以上;主要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年增长30%以上。

(四)培训、创业及就业有明显提升。与武大、华师等高校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引导鼓励大冶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建立培训中心、电子商务创业园(孵化基地、实训基地、青年网上创业见习基地),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创业,增强农村农民电商意识和知识储备,引导农民网购网销。培训对象为政府工作人员、农村合作社、相关企业、创业青年、农民。培训总人数不低于1000人,年新增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二、项目实施主体

(一)依托大冶市冶商平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市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及邮政、供销合作社等相关企业。

(二)引进京东、淘宝、苏宁等著名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

(三)相关物流配送企业。

(四)院校科研单位,其他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类企业和青年创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符合要求的新型流通服务企业。

(五)本市重点农业种养殖单位、农产品深加工企业。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运营服务中心)。设立区域运营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质询及其它增值业务等全套服务。建设线下虚拟商品馆以及具有本市特色产品展示馆。

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按照两个牌子一套班子方式设置,并初步设立电子商务创业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区。

(二)建设市级(镇级)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主要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建设标准:采取现有机构改造升级方式设置,场所面积和相应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功能开展需要。

(三)建设14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工作站(电子商务进农村镇级运营服务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可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建设的乡镇商贸中心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直营店,建立改造二级综合服务站,具备线上购物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及其它综合服务功能。支持物流、快递企业网点建设到乡镇,延伸服务到村组。

建设标准: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建设的乡镇商贸中心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直营店设置,场所面积和相应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功能开展需要。

(四)建设318个电子商务进农村村级服务点(店)。结合新农村改造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的农家店、村级党员活动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等现有资源,在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点内配置电脑、多功能触摸屏、宣传栏、储物柜、自提柜、WIFI信号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代购员、推广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金融服务、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代缴水电费,协助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网店货源对接、专题展销等服务。开展养老金领取以及政务公开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宣传和引导农民认识网购网销等新的消费理念。

建设标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的农家店、村级党员活动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等设置,优先考虑物流不能直达村。点(店)优先考虑临街交通便利位置和村里人员聚集地,原则上禁止使用自家的房屋。点(店)场所面积3050平方米,水泥地面,墙面干净。

(五)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培训政府、企业、涉农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村干部、网点业务员等相关电商工作人员。

(六)支持涉农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本市农业种养殖单位、农产品深加工单位运用电子商务创建示范点。扩大自产蔬果、生鲜水产等农副产品等商品配送服务范围,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确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络体系(含培训中心和创业园)承办单位。

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根据企业制订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定承办单位方案中网络体系建设、网点建设标准、综合服务项目、资金运作等内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择优确定1-2家承办企业,具体执行相关工作。本市企业优先,也可引进市外有实力的企业独立或联合承办。(20158月底前)

(二)确定市级(镇级)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承办单位。

根据仓储配送承办企业制订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定承办单位方案中网络体系建设、网点建设标准、综合服务项目、资金运作等内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择优确定。本市企业优先,也可引进市外有实力的企业独立或联合承办。(20158月底前)

(三)确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试点单位。针对本市重点农业种养殖单位、农产品深加工单位,根据企业制订的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已开展电子商务涉农企业的电商工作绩效),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单位方案中网络体系建设、网点建设标准、综合服务项目、资金运作等内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择优确定。(20159月底前)

五、验收程序

依据《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大冶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申报、评审、公示、审批、拨付的流程,以独立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竞争入围,以奖代补的原则,全程监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政府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采取融资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相关项目建设和人员培训予以资金扶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级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订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市商务局负责业务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落实;相关项目承办企业(示范企业)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扎实推进。

(四)强化业务培训。要切实制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联合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合理安排计划和培训经费,适时培训相关部门和企业操作人员,专业合作社、社会创业青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经费控制在整个项目经费的10%以内。

(五)抓好智力支持。重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电子商务协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站、重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产业联盟等组织和大专院校开展对接服务,举办交流活动,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健全管理制度。出台《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并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项目的补贴应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参考商务部制订的绩效评估指标、方法,定期考核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示范成效。

七、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企业(示范企业)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成专班予以落实,确保示范工作效果。201510月底,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网点和相应配套的物流配送等体系基本建成运营,确保全部项目在20163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乡镇作为属地管理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择优推荐诚信经营者、道德模范、农村创业青年等承办村级服务点(店)、承担网购代理人(推广员),并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积极引导大众参与电子商务创业。

(三)20163月中旬,市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中期评估,完善推进措施,确保实现方案目标,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65月底前,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