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二、受理机构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四、申请条件
序号  | 涉及事项  | 受理条件  | 
1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 1、个账所有人和共济享受人建立个账共济绑定关系时,须均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医保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 1、 按规定参保缴费并在就医期间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现金结算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2、已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市社保卡刷卡结算过的医疗费用,或者参加过外地医保且使用外地医保结算过的医疗费用,不能申请报销; 3、门诊费用报销包括:职工、居民和大学生医保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费用报销,居民医保(大学生除外)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4、住院费用报销包括:职工、居民和大学生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含意外伤害、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报销; 5、申请人按参保辖区选择办理; 6、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会通知申请人提交(或邮寄)相应的报销资料到指定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留意短信通知和网上的办事结果,未按通知提交相应报销资料的,医保部门无法完成费用报销业务; 7、参保人如有其他补充保险报销的,请在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资料前自行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8、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或以任何方式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 
3  |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 1、按规定参保缴费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职工,现金结算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2、已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持本市社保卡刷卡结算过的生育医疗费用,或者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不能申请报销;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申请人按参保辖区选择办理; 5、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会通知申请人提交(或邮寄)相应的报销资料到指定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留意短信通知和网上的办事结果,未按通知提交相应报销资料的,医保部门无法完成费用报销业务; 6、参保人如有其他补充保险报销的,请在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资料前自行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7、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或以任何方式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 
4  | 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医疗费用报销  | 1、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但未能在窗口即时结算(报销)的,可申请报销; 2、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或以任何方式欺诈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 
5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长期在参保统筹地区外居住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派驻参保统筹地区外长期工作;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统筹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到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  | 
6  |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申请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需同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7  |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 
五、办理流程
注: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事项在两定机构直接结算

六、办理说明
1、线上办理:通过实名注册“鄂汇办”App账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关联事项集成办-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智能导服界面申请办理。
2、线下办理:可前往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生综合服务区B5号窗口办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将申请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事项均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端直接结算事项,无需申请办理。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涉及事项  | 备注  | 
1  | 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版  | 1  | 无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 用跨省直接结算、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免提交  | 
2  | 居住证明(或承 诺书)、转诊证明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版  | 1  | 无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
3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1份;费用清单原件1份;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原件1份;待遇享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外地卡须注明所在城市)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版  | 1  | 无  | 基本医疗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
4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原件1份;《大冶市困难群众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待遇享受人提供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外地卡须注明所在城市)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版  | 1  | 无  | 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报销  | 
八、办理时限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为即办即结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医疗费用报销相关事项办理时限为10-15个工作日;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医疗费用为直接结算事项。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4-8760566、0714-8764470
投诉电话:0717-8764413
十一、办理结果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通过鄂汇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查询办理结果。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地点
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一楼民生综合服务区B5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