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政务专题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政策文件

大冶市企业变更“一件事”服务指南

发表日期:2025-09-11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事项名称

企业变更

二、适用范围

大冶市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联办事项及审批决定机构

(一)企业变更登记(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基本账户变更(人民银行大冶支行);

(三)企业印章刻制登记(大冶市公安局);

(四)税控设备变更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五)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冶分中心)。

五、申请条件

企业变更登记

1、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2、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六、业务流程图

七、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

来源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受理时提交材料

企业变更登记(股权转让)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申请人

提交



2

《股权转让税收联合控管传递单》

申请人

提交


携带公章、《股权转让应纳税额明细表》前往政务中心2楼D区税务服务股权转让转床办理申报、缴款业务

社保


社保登记信息变更表

申请人

提交



八、办理说明

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登记、税控设备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九、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4-8769872投诉电话:0714-8769847

十二、结果送达

自行下载、现场自取、邮政送达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办理地点

线下可在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2楼D区5号窗口办理

附件: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表格及文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住   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          )       折美元:          万元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长期             □             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备案(仅限备案登记填写)

事   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联络员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清 算 组

(清算委员会)

成   员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姓    名


国别(地区)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产生方式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住    所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2、“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适用于一事联办全部事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国别

(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认缴)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

比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表

单位盖章(公章):

单位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关键信息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项
(打“√”)

变更前

变更后

组织机构代码
(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填报)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企业填报)




单位统账结合日期




法人信息

姓    名




证件号码




电    话




国    籍




证件类型




经费来源




是否免征




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