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42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原岸·理想城项目16#、18#、20#、21#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行政处罚案 |
行政执法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5〕第042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负责施工的原岸·理想城项目16#、18#、20#、21#楼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 |
行政处罚依据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2.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