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适时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告
(第三批)
为充分发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内部停车场作用,有效缓解社会停车难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起,以下单位(院落)内部停车场地将适时免费向社会开放(仅限7座以下及车高1.8米以下的小型客车),现予以公告。


特别提醒
TIPS
社会车辆在以上场地规定时段停放时,请服从现场管理,主动登记、爱惜公物、按时驶离。以上单位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禁止人为破坏适时对外开放的停车场设施设备。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