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总体执行进展
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将其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指标。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新时代特殊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组织实施了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特殊教育从“有”到“优”的高质量发展。
特教学校作为政策执行的关键主体,紧紧围绕国家部署,在扩大普惠学位供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当前,工作重心正从保障入学机会公平转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为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更加适宜、更有质量的教育 。
二、重点政策执行情况
(一) 招生入学:健全机制,确保“应入尽入”
特教学校在招生入学环节发挥着骨干作用,通过多部门联动和科学评估安置,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实现。
建立了由教育、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参与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评估安置机制。通过“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的能力进行摸底登记和入学评估。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及家长意愿,对残疾儿童进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主要安置方式包括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以及对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格局,并将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服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 。
(二)课程与教学:遵循标准,推进改革
特教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并积极探索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努力提升育人质量。
严格执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为特教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提供了基本遵循。特教学校使用人教版新教材进行教学。
特教学校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基本遵循,从课程思维出发,着力处理教材内容,选择适合的教学方式,努力实现“用对”教材;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依据个体差异提供适合的学习支架和个别化指导,实现从“教材内容”到“教学内容”的转换,从而“用活”教材。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的“特殊教育”版块资源,推进教学实施精准化,为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 。
(三)落实“双减”:五育并举,赋能成长
特教学校将“双减”精神与特殊教育实际紧密结合,通过优化课后服务和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如生活技能、体育康复、艺术休闲三类托管服务和兴趣课,坚持开展阳光大课间等室外体育运动。学校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和生活技能培养,提高学生劳动积极性和生活自理能力,将其作为促进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
(四)送教上门:规范服务,保障权益
对于到校就读有困难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是保障其受教育权利的重要补充方式。特教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不仅提供文化知识教学,还注重“送政策上门、送温暖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服务的教育属性,不断提高送教上门的质量 。
(五)费用保障:落实政策,资助育人
特教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在学杂费、食宿费等方面全面落实“零收费”政策,特教学校将在校残疾学生生活费纳入财政保障,实现“零收费、零拒绝”。
严格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资助政策,针对特殊家庭开展面对面解读,确保应享尽享。切实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存在的问题与未来工作展望
尽管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特教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融合教育推进机制有待完善,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仍需加强,送教上门的质量需持续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等 。
展望未来,特教学校在政策执行上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科学评估和安置控制送教上门学生的比例,提高入学安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让更多残疾儿童进入学校环境接受教育;持续推动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提升教师基于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的育人质量;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进一步推动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为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提供专业支持。
特教学校作为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的核心支柱,其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为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