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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发表日期:2022-08-03    文章来源:.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大冶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30号

邮政编码:4351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3700370

传真号码:0714-3700303

电子邮箱:dy_kxjsj@huangshi.gov.cn

三、公开程序

(一)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应准确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以便回复。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冶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y_kxjsj@huangshi.gov.cn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核。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重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做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