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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人社局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说明

发表日期:2023-05-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大冶市人社规范性文件4个分别为《大冶市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大冶政规〔201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7号)、《大冶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大冶政规〔2017〕3号)。

    2023年,经全面梳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7号)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大冶市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大冶政规〔2013〕6号)、《大冶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大冶政规〔2017〕3号)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已宣布废止,且在市司法局备案。特此说明,如有疑问请致电0714-872993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