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深入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在重点领域改革、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利监督、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2022年,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继续保持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党组先后多次召专题会、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跑出人社加速度
2022年我局以优化人社系统营商环境为抓手,推进人力资源供给环境改革、提升全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统筹做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人社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攻坚克难、对标一流,突出制度建设,在服务企业用工、创建技能强省工程示范县、创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园区、企业、推进“放管服”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四个方面有新突破。
(三)规范文件管理,强化依法决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黄石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并清理我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保留2件,废止2件。
(四)全面加强监督,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全面开展基金监督。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基金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疑点信息分析比对,积极配合社保基金审计工作,全面自查自纠社保基金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开展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维护基金安全。
(五)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创新调解机制,发挥调解职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逐步建立起预防功能健全、调解方式有效、仲裁公正权威、队伍充实专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
二是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动态监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状况,有效预防和纠正了大量违法用工行为。
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突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大冶人社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务事项,如社保卡使用宣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等。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积极开展大规模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以开展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各种咨询活动92场,为3.7余万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共发放政策宣传资料8.7多万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有欠缺和不足,通过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反应出,在行政执法程序和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问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是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抓紧落实整改完善,继续推进“法治人社”各项目标任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完备的案件调处体系、有力的普法宣传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把讲政治顾大局放在首位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切实把“法宣在线”、劳动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尊法,充分发挥引领作用。2022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健全落实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项制度,确保重大问题决策有法可依,不偏离工作重点和方向。2022年,共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14次共68个议题,局党组会议17次。三是带头夯实党建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动真碰硬、揭短亮丑,又相互提醒、真诚帮助。
(二)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来抓,坚持严字当头、常态长效,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组书记负总责的要求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地开展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二是坚决做到廉洁自律。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同时能够管好身边人。在干部选拔、资金使用、“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经常性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健全和落实机关联系企业的各项制度,使人社服务更高效、更透明、更公平。
(三)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带头守法用法,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一是积极开展学法普法。坚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加强法治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宣讲方案计划,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宪法学习及宣传,将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计划。二是严格规范用法执法。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的本部门职能调整配置情况,重新梳理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等清单。三是健全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认真、及时办理各级各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各项重大决策坚持集体领导,重视各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合同审查、行政争议、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传播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中心工作,继续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主要抓手,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等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工作程序,完善立项论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主要抓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做好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明确执法行为的承担机构、执法人员的责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评查。
(三)以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刻认识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一是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公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有效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参与应诉,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工作机制,推动业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建立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原因,查找人社立法、执法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人社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四是建立行政争议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和典型案通报制度,促进不同业务领域和各地增强法治意识。
(四)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宣传员”的理念,自觉把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股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法中的责任。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的作用,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目前时常发生的侵权投诉、信访、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普法,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三是不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学习,线上要积极开展无纸化学习及湖北干部选系统学习等相关法治学习工作,线下不断加强党组中心组及支部主题党日法律法规学习,从上至下不断提升自身法治建设水平,为有效对内对外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