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冶市质量专家库成员名单信息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质量专家在我市质量政策研究、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品牌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自行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大冶市质量专家库成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止。联系电话:0714-8765813。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被公示专家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质强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真实署名并附详细联系方式。
附件:大冶市质量专家库成员专家信息公示表
大冶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