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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吴中安油条在抽样检验工作中不合格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02-21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吴中安油条在抽样检验工作中不合格处置情况的公示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中安(统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4A2AXT91,以下简称当事人)油条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7日我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11月24日收到该公司编号为WK202319411的检验报告,报告反应当事人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在制作油条过程中,使用了膨松剂类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2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收到该检测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还存有少量膨松剂类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膨松剂类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吴中安经营的油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在制作油条过程中,使用了膨松剂类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

整改情况:1、当事人已停止使用膨松剂类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3.加大对餐饮店餐饮具的监督检查力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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