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开展评选大冶市2023年度“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商户)”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参评单位:
为调动全民全社会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大冶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大冶市2023年度“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商户)”活动的通知》。近日,大冶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大冶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冶评组办发〔2024〕1号)和《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上述两个文件学习后,并经大冶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大冶市2023年度“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活动存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问题。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开展此项评选表彰工作。
特此通知。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