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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的消费警示

发表日期:2026-09-23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国庆之际,家庭聚餐、婚宴和喜宴等餐饮消费进入高峰。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防范价格与食品安全风险,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现发布消费警示如下。

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良好的餐饮单位,留意菜品是否新鲜,发现变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并留存证据;点餐前确认菜品价格,问清茶位费、餐具费等收费项目,核对菜单与结账金额是否一致,警惕“阴阳菜单”、结账加价,对不合理收费有权拒绝支付;同时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菜打包,杜绝浪费。

各餐饮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价外加价、强制消费、虚假宣传,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应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引导节约文明的用餐风尚;同时严把食材采购和加工制作关,确保食材来源合法、贮存规范、操作卫生,不得使用不合格食材。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点餐单据、发票、支付记录等凭证,如遇价格违法或食品安全问题,可保留相关证据,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